1基(ji)礎(chu)服務
(1) 代理記賬,
(2)代理申(shen)報 ( 適(shi)合零(ling)申(shen)報企業 ) 198元/月
說(shuo)明: 不(bu)取票(piao),不(bu)送票(piao)
2標準服務
(1) 小型(xing)服(fu)務企(qi)(qi)業(民辦(ban)非企(qi)(qi)業、個體戶(hu))500元/月,
(2) 小規(gui)模納稅人(無(wu)庫存)500元(yuan)/月,
(3) 小規(gui)模納稅人有庫存800元(yuan)/月,
(4) 一般(ban)納稅人(無庫存)1500元/月(yue),
(5) 一般納稅人(有(you)庫存)2000元/月(yue),
(6) 房地(di)產建筑3000元(yuan)起/月,
(7) 外資企業2000元起/月(yue),
(8) 科技企業(ye)3000元起/月(yue)
(9) 行政事業單位3000元起/月
(10)非煤礦山5000元起/月
(11)類金融企業3000元(yuan)起/月
(12)涉煤企業5000元起/月
(13)免稅企業2000元起/月
(14)總分公司賬務核(he)算(suan)3000元起/月
(15)不涉稅業務(多股東)2000元(yuan)起/月
(16)單項工程核算(suan)3000元起(qi)/月(yue)
( 17 )不涉稅業(ye)務(單股東)1000元(yuan)起/月
(18)農(nong)村合作社2000元起/月(yue)(社員(yuan)5人以下)
說明,包括(kuo)基礎服務項目,提(ti)供(gong)取送(song)票服務,
3增值服務
(1) 財務顧問5000元起/月
內(nei)控咨(zi)詢5000元(yuan)起/月
一(yi)、代(dai)理記(ji)賬業務規范基本要求(qiu):
1、呼市稅務咨詢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必須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委托人合法權益。
2、代理記賬從業人(ren)員應著力塑造“守法、獨立(li)、客觀、公(gong)正”的(de)職(zhi)業形象(xiang),確立(li)“誠信為本、操(cao)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的(de)職(zhi)業理念,廉潔自律、恪盡守職(zhi)、勤勉(mian)盡責。
3、呼市財務管理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應當局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時間經驗,并取得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資質。
4、代(dai)理記賬從(cong)業人(ren)員對開展代(dai)理記賬業務中知悉(xi)的委托單(dan)位的商業秘(mi)密(mi)應當保密(mi),不得利用(yong)其為自己或他人(ren)謀(mou)取利益。
1、現金出納會計要(yao)認(ren)真(zhen)執行(xing)《現金管理(li)暫行(xing)規(gui)(gui)定》和有(you)關現金的管理(li)規(gui)(gui)定。
2、出納(na)員不得兼管(guan)有關債權、債務、收入、費用(yong)的賬務登記工(gong)(gong)作(zuo)和(he)會計檔(dang)案管(guan)理(li)工(gong)(gong)作(zuo)。
3、有關人員因公外出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4、企業(ye)可根據業(ye)務(wu)大小核定合理的(de)(de)庫(ku)存(cun)現金限額(e)(三天零用量),當日收取(qu)的(de)(de)現金要及時送(song)存(cun)銀行,不得留存(cun)超限額(e)的(de)(de)過夜現金,以確保(bao)財產的(de)(de)安全。
5、企(qi)業職工(gong)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yuan)要及時扣除各種借(jie)款(kuan),不允許職工(gong)長期占用企(qi)業資金(jin),各種借(jie)款(kuan)條月底必須入賬,不允許出現(xian)跨月白條頂庫現(xian)象。
6、現金出納(na)是(shi)企業的(de)資(zi)金結算中心(xin),企業應將營業收入、下角(jiao)料變現,職工罰(fa)款等款項及(ji)時交付財務(wu)部門,以(yi)便(bian)及(ji)時處理賬務(wu)。